第12章 和议!班师!_大宋之知耻后勇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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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冶雄为汴京路安抚使,暂管汴京路治安。

以上官职,均为暂代,待朝廷派员正式接管各恢复之地后,再行商议。

各将领得到朝廷的旨意之后,便各自前往其驻地赴任了。

隆兴四年十月二十日,经过充分准备与筹划之后,大宋与大金的又一次和议,终于在双方的努力之下在汴京城展开了。

和议过程,基本还算顺利,由于金人的退让和大宋使臣的全力争取,最终,双方在经过连续十余日的商讨之后,于隆兴四年十一月二日签订了《汴京和约》:

1.宋对金不再称臣,改为兄、弟关系;

2.宋金两国以黄河为界,北归金,南归宋;

3.取消宋每年给金的岁币,另每年赠与金绢五千两匹;

4.宋金在边界互市,允许双方商人自由来往经商;

5.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员,双方战俘,允许自由选择并自由出入金宋两国。

随后,双方正式宣布结束战事。很快,朝廷重新任命各地官吏。并命令各路大军除留必需的维持治安的部分军士之外,全部班师回朝。在此次战事中立功的军士,分别给予相应的奖赏。

隆兴四年十一十五日,就在大军出征的一个多月后,宋军顺利班师回到临安。赵眘和赵构率领文武大臣亲自出城相迎。那一天,临安城彻夜无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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